祖安狼群无数,头狼也无数,但能被人类记住并且冠以狼王之名的只有一个——独眼灰狼王。
独眼是它的特征,这是与蒙多战斗时留下的。
蒙多三年前就已经是橡树镇最强的佣兵,那时候的他虽然没有斗气,但也有黑铁巅峰的水准。
黑铁巅峰换一个说法,就是凡人所能到达的最高成就,而黑狼王则是在这样一个人面前逃走。这并不耻辱,要知道蒙多就算是面对虎豹熊罴,也能必胜。
此后三年,这头狼与同类、哥布林、其他生物、甚至和人类中的老猎人、资深佣兵所战斗,不知多少次险死还生,绝地反杀。它的体型越来越大,实力越来越强,战斗也越来越狡诈。
如今,它带领的狼群数量已经超过八十只,很久没人敢剿灭它了,所以它不再选择东躲西藏,而是成为一名猎杀者,猎杀这片荒野唯一的主宰——两脚兽。
正好是一个大雾天,灰狼王依靠敏锐的嗅觉,找到了今天的目标,一支商队。
和它前几天遇到的骑马人类不同,骑牛的人类一般都是实力弱小,而且移动缓慢。
它仰天嚎叫,呼唤着跟随它的狼群。
口水在锋利的狼牙间流淌,两脚兽的肉质鲜嫩可口,它舔着爪尖的鲜血想到,这是刚才它偷袭杀死的一只两脚兽留下的。
狼群蜂拥而上,在车阵外死伤了好几只同类,狼王凭借庞大的身躯和力量撞开一个缺口,然后耐住性子,在周围寻找着机会。
当近半两脚兽都围在那个缺口的时候,灰狼王的猩红独眼闪烁着残忍狡诈的目光。
可以饱餐一顿了。
狼王迫不及待地跃起,从车顶跳过。眼前是一名年轻的雌性两脚兽,发出了动听且悦耳的尖叫声。
鲜美的食物在向它招手,独眼灰狼王张开了狰狞的狼嘴,两排狼牙如同匕首一般发出寒光。
......................这样写看得别扭不....................
“芙蕾雅!”
罗曼猛然回头,完全不顾成群的灰狼离他只有三米。少女的尖叫声回荡在他的脑中,恐惧紧扼住他的心脏,几乎快要爆炸。
他回过头,正在发生的景象更是让他瑕疵欲裂——
只见一个高大的阴影从车阵上方突然出现,狼王一跳之下越过牛车,越过护卫,也越过了佣兵,直接来到车阵中央,芙蕾雅和弓箭手的面前。
在弓手们身后,就是手无寸铁的人群。
没有比现在更慌张的时候了,人群尖叫着想要逃离,被拴起来的水牛群不安地甩尾跺蹄,将头上早就被磨钝的犄角对着灰狼王,但这些已经被驯服的动物两股战战,哪里敢反抗。
此时也没有人比直面狼王的少女更加恐惧。
独眼灰狼王巨大的身躯只比水牛略小一号,它的阴影完全笼罩住跌坐在地上的芙蕾雅,犬牙寒光闪烁,夹杂着腥热的口气扑面而来,血迹未干的狼爪在趾间弹出,下一秒就会挥出。
“不要!!”
罗曼撕心裂肺吼道,手脚并用、连滚带爬地想要挡下,但他怎么可能赶上。
但有人能!
雾气虚无缥缈,遍布于天地之间,一抹白虹突然出现,映在每一张恐惧的人脸上,也映在灰狼王的独眼中。长刀在这一瞬与光齐至,将无处不在的雾气斩开,也顺便斩开了灰狼王的脖子。
随后,亚恩才从雾中踏出。
他长呼了一口气,收刀回鞘,这一招蓄力已久的拔刀斩让他的身体产生了短暂的僵硬感。
灰狼王此时正保持着挥爪而出的动作,一道红色的血线慢慢从脖颈间出现,然后表情凝固的狼头突然掉落,露出平整光滑的横截切口,直到这时,鲜血才喷射出来,洒出漫天血水。
从慌乱、恐惧、绝望,到亚恩出刀,短短几个呼吸的时间,却让在场众人都体会到坐过山车一般的心情。
独眼灰狼王死了,就这么简单的死了?
所有人都难以置信。
罗曼此时才跑到芙蕾雅面前,紧紧地抱着地上的女孩。少女因恐惧而紧闭的双眼缓缓睁开,她从死神口中走了一遭,本以为会迎来狼王的爪击,没想到却等到一个傻小子的怀抱。
正在抵抗的护卫和佣兵手中的剑都停了下来,转身看着地面上鲜血直流的无头狼尸,外围的狼群也停止了进攻,短暂的愣神之后,纷纷呜咽着逃走,如同潮水般退去,消失得一干二净。
赢了,于偷袭中一招得手的亚恩想到。
他从战斗状态退出,双眼的锐利消失,恢复了平时的模样。
年轻人甩着有些脱力的胳膊,这一招算是他能用出的最强招式,蓄力到极致的拔刀斩。再加上偷袭,才有这么好的效果。
商队老板一直在车厢里偷看,这时最先反应过来,从震惊的人群中挤出一条路,来到他的面前。
“亚恩先生,实在是...不知道怎么感谢你才好,对于你这种勇士而言,想必金钱是一种侮辱,这样吧,以后有什么事需要帮忙,到提百万商会,我老约翰绝不推辞!”
约翰老板拍着胸脯,信誓旦旦的样子,其他人也从震惊中反应过来。夸赞的话谁不会说,一时间,亚恩被各种各样、绝不重复的赞美话语所包围。
他最不擅于应付的就是这种场面,只能不停地说着‘没事的,不用谢’‘这是我应该做的’...最后好不容易才脱身。
车队在简单的调整后重新启程,伤者都尽量找空位安排在牛车上,至于死去的人——一个名叫杜姆的年轻佣兵,则被他的同伴就地掩埋。
死在哪里,就埋在哪里。
这就是佣兵的宿命。
亚恩没有因为死人而伤感,最多只有一点兔死狐悲,物伤其类的感觉。但看到他的同伴跪在坟堆前久久不愿起身,还是有些不是滋味。
他打开商队老板送的朗姆酒喝了一口,一股甜润的清凉滑过他的喉咙,入口后还有淡淡的芬芳感,有种果啤的味道。
朗姆酒的主要原料是甘蔗糖蜜,比佣兵们喝的麦酒强上百倍,但他只浅尝了两口就递给了旁边的罗曼。
罗曼自刚才的惊吓之后就一直紧握着芙蕾雅的手,少女都从恐惧中走出,他还一副担惊受怕的模样。
他接过刚喝一口,便满脸的陶醉。小伙子平时连麦酒都没怎么喝过,朗姆酒更不用提。
然后有些不舍得还给亚恩,亚恩摆了摆手,示意送给他了。
相比之下,他宁愿喝口感劣质的麦酒,至少还能尝到酒精的味道,以借此驱散心头的不快。
如此一路前行再无意外,商队终于在日上中天,雾气散时,来到了河谷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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