盯着搪瓷缸里的肉看了好一会儿,直到凉透了,齐淑芳才狠狠心,拿出一个白瓷碗,从搪瓷缸里拣出一块最大的肉,送到隔壁大哥家。
在丈夫不在家的时候,自己很需要巴结巴结两位大伯子,从分肉这件事上就能看出来他们的私心了,他们的存在代表着自己每年的口粮。幸好他们因为自己小弟常年在外,留弟媳妇一个人在家,对弟媳妇感到很抱歉,所以对齐淑芳很照顾,工分记得高,口粮给得多。
她出门的时候,根据这具身体的习惯,把搪瓷缸放进五斗橱的抽屉里,以免猫叼鼠盗。
见到碗里的一块肉,王春玲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了,嘴里假装推让道:“你留着自己过年吃就呗,还送来一块干啥?一年到头也就吃这么一回肉。咱爹在俺们这里住着,分的肉就算俺们自己不吃,也得先紧着咱爹。”话是这么说,手却是迅速而麻利地接过了碗。
齐淑芳莞尔一笑,道:“谁不知道大哥大嫂孝顺爹?建国不在家,我是替建国尽心意。”她要是真的吃独食了,肯定会被戳脊梁骨。
在这方面,这具身体做得就很周全,别看她年纪小,很懂人情世故。
王春玲把肉收了下来,不顾屋里三男一女四个孩子眼馋地盯着,直接把这块肉和自己领来的五六块肉一起锁进橱柜。齐淑芳家没有锁用来锁门,王春玲家却有一把铁锁,锁的不是门,是橱柜,齐淑芳猜测他们家里所有好吃的都在橱柜里,所以才会这么做。
望着盯着橱柜的四个孩子,王春玲道:“等一会儿剁碎了拌上白菜馅儿包饺子,今天都能吃到,不然就这么几块肉,不够分,尝不到味就没了。”
听到这句话,几个孩子只好出去了,怕留在屋里闻着肉味总想吃。
齐淑芳对这种事习以为常了,既然肉送过来了,就端着空碗回家,当她站在自己家门口时,打量自己的家,忍不住叹气。
虽然这里天蓝水清土壤干净肉好吃,但一年真吃这么一次肉,她肯定受不了,在记忆里这具身体曾经过过几年没吃一口肉的日子。据历史记载,这个时代物资非常非常紧缺,买很多东西都得凭票,七八年前的饥荒饿死了好几千万人,唯一的优点就是食物没有受到污染。
自己那个时代,虽然缺衣少食,但不仅不缺住的,而且大部分日常用品都有,发展到后来,因为有异能者的出现,衣物已经不是很短缺了,稀缺的是食物。
回不去了,真的回不去了,想到再也见不到的父母家人,齐淑芳很难过。
生活在一个恶劣的环境之中,齐淑芳的性情非常坚韧,难过片刻,很快就打起精神,决心在这里好好地把日子过下去,尝一尝老人们说的物资丰富生活。
虽然,他们说的美好生活在动荡结束以后。
自己现在的家是石头墙、茅草顶、木头门、草棚小厨房、篱笆院子没大门,走进堂屋里发现光线很昏暗,又矮又狭小,一共两间,用一座没有上漆的原木大衣柜和一座高低柜并列着隔开。东间是卧室,只有一张木板床和两口大箱子,床上倒是有两床不算很旧的棉被,蓝底白花的粗布被面。西间是待客的堂屋,有一张桌子和四把椅子,一个五斗橱。
除了这些以外,五斗橱旁边放着一个砂缸和两个小口圆肚的坛子,上面放着一个藤编壳子的暖水壶和一个藤筐,门后是三条腿的盆架子,搭着一块很旧的白毛巾,架子上坐着一个搪瓷盆,齐淑芳抬头看到堂屋的中堂上贴着开国伟人的画像,画像有些旧了,擦得一尘不染。
民以食为天,最重要的是粮食。
齐淑芳走上前揭开藤筐的盖子,里面层层叠叠的装着当地主食煎饼,占了大半个筐的空间,还有十几个卷子,有玉米面的,有红薯干面的,也有黑面的。
主食有了,短时间不需要费心,齐淑芳放心地把馍筐的盖子放回原处,然后揭开脚边砂锅上面的高粱杆儿锅拍盖儿,发现里面是小半缸玉米面儿,虽然不是很细,但金灿灿的十分耀眼夺目,散发着阵阵清香,齐淑芳忍不住深深地吸了一口气,真好啊。
砂缸旁边的两个坛子里一个装着咸菜,一个装着糖蒜,咸菜是黑乎乎的,糖蒜的颜色形容不上来,有点糖色,好像是用醋和红糖一起腌渍的,很难得。
接着,齐淑芳又打开五斗橱的抽屉,她记得放肉时,里面有不少东西。
第一层抽屉里面除了自己放进去的肉,还有半罐澄亮的棉籽油、半罐粗盐和三副碗筷。
第二层抽屉里放着半碗黑乎乎的咸菜、半碗红褐色的萝卜干、半碗和萝卜干颜色有些相似的萝卜豆,是这具身体平常吃的菜。
第三层抽屉里装满了各种干菜,细细分辨,有干豆角、萝卜干、茄子干等。
齐淑芳继续打开第四层,里面竟然是一个打满补丁的小布口袋,口袋里装着黑面,她拿出来掂了掂,约莫有七八斤,只有殷实人家才能吃到的面粉。
第五层是空的,估计是没有东西可放进去了。
齐淑芳把抽屉推回去,根据记忆转到卧室,从脖子里摸出两把钥匙,用其中一把打开位于床尾的一口大木箱,木箱上的锁是木箱自带的,扣在木箱上卸不下来,不能用来锁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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